各区财政部门、有关市属企业、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引导金融资源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金〔2022〕81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《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苏省财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(普惠金融方向)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苏财金〔2025〕29号)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转发给你们,并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区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区资金申报工作,请有关市属企业认真组织开展本集团、本单位资金申报工作,按照《通知》等要求,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,切实履行审核职责,并形成审核结果,汇总后向市财政局报送。
二、各区申报单位资金申请报告的抬头应为所在区财政部门,有关市属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抬头应为市财政局。申报单位需对经营合规性、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,并填报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》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、盖章。各区财政部门可依托各级公共信用系统,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,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,按规定采取取消、限制其申报专项资金等约束措施。
三、请各区财政部门和市属企业于3月31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财政局。市属企业如属集团公司,应以集团名义报送。报送的纸质件应包括:资金申请文件和审核结果,有关的附件附表2-1、2-2、2-3和2-4;报送的电子档应包括所有的申报材料,资金申请文件为pdf格式,相关表格为excel格式。
市财政局联系电话:金融处,68616682
各区财政局申报联系电话:
姑苏区财政局,68727405;
吴中区财政局,65131132;
相城区财政局,85182240;
吴江区财政局,63980584;
高新区(虎丘区)财政局,68751399;
工业园区财政局,66681172。
附件:《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苏省财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(普惠金融方向)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苏财金〔2025〕29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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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3月14日
附件: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苏省财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(普惠金融方向)申报指南的通知
附件表格:2025年度江苏省财政金融发展专项资金(普惠金融方向)申报指南附表